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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络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

一、目的:

  为了加强网络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中心名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

   学校国有资产科、网络中心共同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各科室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重要设备由具体部门归口管理.

  1.3.网络科负责主控机房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媒体科负责媒体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各科室设备应由科长归口管理。设备采购必须科长签字报中心领导审批后,才能进入学校采购程序。

  2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科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由于具体工作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学校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校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