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我校工会顺利完成2014年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工作。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省直学校(附院)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的通知》要求,我校工会经审委以省教育工会印发的《省直学校(附院)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试行)》为标准,认真开展了2014年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工作。
通过开展自评工作,工会经审委对照相关标准,查找出了我校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工会将按照《省直学校(附院)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试行)》为标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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