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黔公通【201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公安部、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和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及时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控制火灾蔓延,确保火灾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教室、场馆、办公、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灭火、疏散、救护过程。
成 员:李光和、张 杰、张仁俊、徐 伟、李晓平、陈 鹰、何 滨、于立群、李勤、刘力平、李宗建、胡一之、唐继英、卢达文、王文宣、
袁亚波、辛小林、孙莉、孙若萍、李 鸣、谢 虹、殷明俊、王文瑾、
戴明娟、周吉萍、梁正善、刘德刚、卿云、侯晓玲、孙 燕、陈国敏、胡 群、陈静淳、郭云莹、胡祥平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李宗建,副主任罗文金、陈正军
成 员:唐兴富 陈克奇 王筑民 倪 明 谢昕烨王 春 栾习月
指挥部成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疏散应急工作的内外、上下协调及后勤和宣传教育工作。指挥部下设5个行动组:
灭火行动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李宗建担任,保卫副处长罗文金副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抢救灭火工作。夜间发生火灾事故时由保卫处值班室当班干部负责,组长到达后,由组长指挥,当班干部协助。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党办主任李光和、校办副主任张杰、刘琳为副组长,接到报告火警、火灾情况后即时向院领导报告火灾情况、通知保卫处采取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及外部联络工作。夜间发生火灾事故时由校总值班室当班人员负责报告。
疏散引导警戒组:组长由保卫处副处长陈正军担任,保安队队长冯俊良、王国强为副组长,组织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现场人员、车辆疏散,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现场,并负责现场保卫和警戒。
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由处长胡一之担任、副组长由郑启学、周合仁担任,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医务、水电、房管、总务、车管等部门人员为基本人员,负责对现场的人员和物资等救助。
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由保卫处长李宗建担任,副组长由纪监察室主任卢达文、计财处副处长唐继英、保卫处副处长罗文金担任,保卫处和火灾部门相关人员协调配合。
(一)、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通知有关部门人员疏散。
(二)、临危不乱,紧张有序,确保火灾迅速扑灭在初期。
(三)、组织专人保护现场,以便能使消防及有关部门迅速全面的查清事故原因,本着 “三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查看火势,指挥扑救工作。
3、向公安消防部门指挥员介绍情况,并参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扑救工作。
1、 接到报警后,明确报警方位,问明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和火灾情况。
2、根据火灾情况,立即报“119”火警,说明自己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注意消防队的询问,用准确简洁的语言回答,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3、通知保卫处采取措施,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告之相关部门,向院领导汇报情况。
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火灾、疏散交通和设置警戒。
3、指令打开通道门,使用应急照明,随时准备引导疏散人员。
5、实施火场周围警戒,严禁闲杂人员入内,维护火场秩序。
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爆炸物品、有毒物品、压缩气体和贵重物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起火原因;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实训、科研、办公生活秩序;根据火灾事故结论,划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善后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院批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责成火灾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对责任部门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指挥部成员要有大局意识,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防止思想麻痹,工作松懈,切实贯彻“教育优先、预防为主、处置有力”的方针,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做好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人员防范火灾事故的意识及能力。
(三)切实落实各小组的职责,掌握了解情况,提高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加强组织纪律性,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允许强调任何客观原因、推委扯皮、制造矛盾的行为发生。
(五)指挥部成员要重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经常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掌握灭火、应急疏散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