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成员:唐兴富、王柳懿、冯荣华、陈克奇、谢昕烨、倪明、王春、栾习月、王国强、毕明红
职责: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工作.
职责:负责扑救初期火灾,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的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职责:在火灾发生的部位进行警戒,保护现场,防止其他人员进入.
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110"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一)如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后,可视火灾情况及时调整其他部位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保卫处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对水,电,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和重要设备装箱转移,同时进行加固,支撑,密封防水等应急处置,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和车辆到学院门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到现场.
4、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扑救组撤离现场,转为警戒任务,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外围警戒.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
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行政楼内发生火灾,现场执行指挥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救灾.
学院工作人员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部门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火灾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和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求助.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三)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四)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