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教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党的“依靠” 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证校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监督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学校教职工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校务公开监督以突出公开内容为重点
1、学校重大决策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教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3、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关键性问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
4、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招投标等工作。
5、学校的招生,考风考纪监察。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构和主要职责
1、成立以学校纪委、监察为主,以及学校职代会民主选举的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2、接受学校教职工执行校务公开内容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协助并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执行校务公开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反映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