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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办集中学习《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作者:张明飞    发布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0年6月4日上午9:40,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在职院行政楼702办公室集中开展了《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由质量办张涤主任主持。

首先张涤主任对本次学习的重要性、目的及学习纪律进行了强调。接着窦智科长领学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4 号),重点学习了《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全文。

学习会上,张涤主任指出,大家要高度重视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文件传达的精神,恪守教师本分,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重申请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

张涤主任要求,大家要将本次学习的所思所悟运用到平时工作中,要做到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要把握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自律自重;要提高认识,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要对照师德失范11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立查立改,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