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相关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教学工作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2019年4月1日
上一篇:关于2019年清明假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灯具改造)云潭南路校区大礼堂灯具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