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8〕148号)文件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择优原则,院评审小组评选出张黎静等293位同学作为我校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5日—11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拨打电话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51—84129679。
附件: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