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贵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黔教督办函〔2018〕1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地按照本次评估的指标要求,对2015年至2017年学校办学、专业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了客观总结与分析,形成了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评估自评报告,现于2018年9月30日将我校自评报告挂网公布。
欢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自评报告》,对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