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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科研数据和科技/社科统计年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就做好我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范围  

学校在编在册的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教职工都需要采集。本次统计只填报2017年的科研数据,往年漏填或未填的数据不需要补录。

二、信息采集流程  

1.现从事科技(理工农医)的学校在册人员,下载附件1,按所在部门进行填报。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纸质版打印后(人员信息表、论文统计、著作统计、课题统计、科研成果奖、会议统计6个工作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可以不打印),教职工签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科研处709办公室谢老师处备查。

2.现从事人文、社科的学校在册人员,需网上填报和填写附件2。网上填报人员、项目(有项目才填此项内容,2017年立项教师名单请查看附件5)、成果(论文、专著或获奖)和会议内容,填报方法见附件3。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打印附件2,教职工签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后交到科研处709办公室谢老师处备查。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职工,下载附件4,按所在部门进行填报。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除填表外,还需将核心论文原件(核实后当即退还)及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目录页)交到科研处710办公室白老师处备查。

4.学校2017年度对教职工的科研考核数据(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的兑现奖励)将从本次填报数据中产生,如未填写,将影响到教职工年度的科研考核(人才质量提升工程等其他考核数据另行提供材料)。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力度,教职工填报的论文或著作,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权威期刊上能够查询的,才给予统计。签名不能只是打印,必须手工签字,谢谢配合。

三、信息采集要求  

1.严把时间节点:全校教职工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填报。  

2.确保数据质量。在系统信息录用时要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3.予以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监管工作。按照要求,抓紧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信息上报。  

四、联系方式  

84129697  

QQ: 247121792(科研&学报工作群)  

附件学科分类  

附件1:理工统计  

附件2:人文统计  

附件3:人文社科填报方法  

附件4:核心期刊论文统计表  

附件5:2017年立项教师名单 

科研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