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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教育厅六项规定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黔教办发[2016]3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学校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申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互相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封建迷信或在公众场所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名教职工,进一步严明纪律,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教育厅六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及开学前后等关键节点的作风建设,早提醒,早打招呼。  

(二)严格教育监管。各党总支、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及教职工的教育和监督,对出现的“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学校对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畅通监督渠道。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违反《通知》精神的问题。各部门如收到群众关于违反《通知》精神相关问题的举报,应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4129698  

中共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