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16〕105 号
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
1.职院学生12月31日离校;职院教学部门做好职院及电大考试后续工作;
2.党群、行政、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教学部、干部在线学习学院教学部及教辅部门上班至1月13日(星期五);
3.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自行做好值班安排,报分管领导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案。
(二)开学时间
1.教务处等相关部门2月13日开始值班,确保国家开放大学开学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职院学生2月20日返校,2月21日上课;
3.教职工2月17日上班。2月17日上午9:00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下午各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值班安排
寒假值班自1月14日至2月16日;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保障正常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保卫处统筹协调,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及下学期的准备工作,保证下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和学校安排,放假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灾减灾工作,做到物资到位,通讯畅通,人员随叫随到。
(四)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要加强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人身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生放假后,校舍实行封楼管理,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留宿,确因工作需要的,请于12月28日前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及生活安排工作。
(五)广大教职工外出时,要遵纪守法,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六)寒假期间,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中层干部离开本省,需向分管校领导备案。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