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6号)、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贵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黔教督【2016】6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地按照本次评估的指标要求,对2013年至2015年学校办学、专业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了客观总结与分析,形成了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评估自评报告,现于2016年10月30日将我校自评报告挂网公布。
欢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自评报告》,对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