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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七届优秀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已启动,请学校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下载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6)》《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6)》和《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请在附件下载。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材料上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19日前报送《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6)》纸质材料1式2份,参评成果材料论文4份、著作2本、研究报告4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到科研处(档案袋封装),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推荐表、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和《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6)》电子版打包发送至kyc8190@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特别提示   

1.除《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6)》,还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3.限额申报,择优推荐6项成果,其中不少于2项成果须来自市县基层单位。   

五、联系电话   

电大科研处:0851-84129697(谢鸣)   

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010-57519214(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