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横幅、标语的管理,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横幅、标语是用简短文字写出的表明活动内容或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内容,在氛围营造和舆论引导中有着积极作用。
(二)横幅、标语是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的组成部分,学校实行归口管理,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三)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学校提倡利用网络、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宣传,除重大活动、重要事项外,尽量不悬挂或少悬挂横幅、标语。
二、横幅、标语的基本规范
(一)横幅、标语的基本规范是指内容规范、格式规范、申报程序规范、地点及悬挂规范。
(二)横幅、标语内容通常如下: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以及各部门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成绩;重要纪念日(节日)以及重要人物(或单位)来校来访的庆祝辞和欢迎辞;学校重要会议等。
(三)横幅、标语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文字要以简体中文或规范英文书写,不得使用生僻字、繁体字;色彩一般应为红底白字或红底黄字。
(四)横幅、标语右下方须标明悬挂单位名称,全校性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除外。
三、横幅、标语的管理及审批
(一)横幅、标语的主管部门为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处为协管单位。党委宣传部负责横幅、标语的审批、登记、监管;保卫处负责协助党委宣传部监管违规标语;后勤处负责协助横幅、标语的规范悬挂。
(二)横幅、标语申请单位应为校内各部门或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校外单位。
(三)横幅、标语悬挂区域
1、学校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大成绩、重要纪念日(节日)以及重要人物(或单位)来校来访,可在学校行政区域、教学区域悬挂。
2、学生活动横幅、标语原则上可在学校行政区域、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区域、运动区域悬挂。
3、须悬挂横幅、标语的部门,须填写《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横幅、标语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未获批准的属于违规标语。
学生社团悬挂横幅、标语须经校团委初审后,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校内其他单位指导的学生组织,由指导单位初审,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校外单位悬挂横幅标语直接到党委宣传部申请;校内单位引进的赞助性标语,由引进单位初审,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四、横幅、标语的悬挂及收拆
(一)横幅、标语悬挂必须确保安全,不得损坏建筑物、灯柱、树木等,不得危及行人和交通安全。凡是脱落的横幅、标语要及时恢复,凡已破损的横幅、标语要及时更换或拆除。
(二)按照“谁悬挂,谁收拆”的原则,横幅、标语悬挂单位必须按照审批的悬挂时间要求,及时收拆到期横幅、标语。
五、工作要求
(一)未经审批、审批未获批准、与审批不符、不注明单位(特殊情况除外)、悬挂时间超期及悬挂地点不规范的横幅、标语视为违规标语,由党委宣传部责成横幅、标语悬挂单位及时收拆。
(二)横幅、标语悬挂单位不按照要求悬挂及收拆的,党委宣传部将进行强行收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违规单位。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规定由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解释。
(三)学校各部门现已悬挂的横幅、标语请于2015年9月2日前补交审批表,逾期党委宣传部将进行清理。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