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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办厅函[2015]28号文件精神,我处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810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6.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7.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577日前将申报意向提交科研处邮箱,经审核确定申报资格后,启动论证程序。  

8.申报书责任单位请统一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9.申请书中“经费管理”所填信息请与科研处联系  

10.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科处邮箱。材料上报时间为2015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文件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2015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指南2015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投标书、《2015年申报书(其他类别)》,请在附件下载。  

联系人:谢鸣84129697    

 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