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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次数:

各系、部、中心、图书馆:  

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514日全面启动。现将有关申报的补充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申报办法  

相关的《成果评奖公告》、《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或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查阅  

二、参评成果时限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1311日至20141231日,在这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参评成果形式  

我省作者在国内合法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著、教材、译著、专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研究报告(含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含全国性学会下达并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等研究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限制  

每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须是独立完成的成果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申报时不能超过两项。成果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
五、成果申报时间  

申报人请务必于201565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科研处,并将《申报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8190@163.com,以便及时评审、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附电子版);  

2.著作类成果:原件4份;  

3. 调研报告类、论文类成果: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成果电子版)。  

提示: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装在档案袋(或档案盒)内,与成果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入。复印“申报评审表”封面1份、打印“袋内材料清单”1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或档案盒)的正、反面。  

七、联系方式  

科研处电话:0851-84129697    

省社科联电话:(085185251469 85256240 8525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