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图书馆:
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5月14日全面启动。现将有关申报的补充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申报办法
相关的《成果评奖公告》、《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或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查阅。
二、参评成果时限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参评成果形式
我省作者在国内合法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著、教材、译著、专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研究报告(含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含全国性学会下达并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等研究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限制
每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须是独立完成的成果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申报时不能超过两项。成果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
五、成果申报时间
申报人请务必于2015年6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科研处,并将《申报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8190@163.com,以便及时评审、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附电子版);
2.著作类成果:原件4份;
3. 调研报告类、论文类成果: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成果电子版)。
提示: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装在档案袋(或档案盒)内,与成果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入。复印“申报评审表”封面1份、打印“袋内材料清单”1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或档案盒)的正、反面。
七、联系方式
科研处电话:0851-84129697
省社科联电话:(0851)85251469 85256240 8525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