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有关处、系、部、中心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有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下载。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按文件准备有关材料。请申报人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含电子版),我校限报1项,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厅社政处:王如怡,8528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