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2005级普通专科班13名学生,2007年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的高校助学贷款,根据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合同已于2013年9月到期,学生的助学贷款合同已处于欠款状态,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学校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银行、高校、省教育厅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学生的违约记录已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你可以凭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处进行查询),我校已将催款通知书寄到学生家庭所在地,请学生接到催款通知书后,尽早还款,以减轻因不良记录对你今后经济生活产生的影响!我们提醒每一位学生,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我校13名贷款学生名单如下:周金飞、段林召、梁春明、欧阳忠、唐光平、吴传梅、吴小科、吴学显、武康、张念、王亚宏、黄元敏、黄立波
我校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6816075,联系人: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