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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教育部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处室、系、部、中心:

教育部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有关处、系、部、中心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文件下载

有关《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请在附件下载。

2.奖励范围

范围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类,我校可申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两大类。

3.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文件,并按文件准备有关材料。其中,职业教育类申报材料于3月11日前报科研处;高等教育类申报材料于3月6前报科研处,以便汇总上报。

4.如有意向申报,申请人请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将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

咨询电话:贵州电大科研处:谢鸣,6823190

职 成 教 处:胡晓,5285917

         高   教   处:吴婷,528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