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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处室、系、部: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有关处、系、部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请人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申请人请于2014年2月20日前在线提交电子文档,3月3日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特别提示

1.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在附件下载。

2.请申报单位统一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4.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人于2014年1月5日前将项目名称、申报人职称、联系方式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

(注: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只能选一申报)。

咨询电话:6823190(科研管理处)  5287203(教育厅社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