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精神,现把2019-2020学年2个学期和2020-2021学年2个学期拟资助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学校纪委综合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校纪委综合室电话:0851-8412969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5900826
附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