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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贵阳市中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

为深化贵州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书记员等技术技能型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质量,5月20日,我校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协议签约暨授牌仪式。学校党委书记王爱华,党委副书记龚辉,党委委员、副校长汪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世驹,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益等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学校党委副书记龚辉主持。

王爱华书记首先代表学校向与会领导及嘉宾表示热烈欢迎。王爱华书记在致辞中强调,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讲话的精神,优化职业教育类型,深化产教融合、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的重要举措。开启了我校与中院“职业培训前置化、职业技能专业化、岗位就业务实化”的“三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司法一线辅助人才培养,与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有利于法律专业学生将所学知识落地实践,掌握法律辅助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加强法律实践教学,也是适应“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任务的必然要求。王爱华书记要求法律事务专业抢抓机遇、珍惜与中院合作的大好机会,努力培养和提升学生法律实务技能,为贵阳市中院乃至全省司法系统输送合格法律人才,为贵州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接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世驹讲话。戴院长表示:贵阳中院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司法学徒,在全省具有开创性意义。他说,与学校共育法律专业技能人才,必须围绕审判实际、贴近审判一线,充分发挥学校的理论教学、学科建设优势和法院的司法前沿、一线实务阵地优势,搭建学校教学与司法实践两条战线、两个课堂共育人才的平台,深入合作培养高质量实务型司法辅助人才,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戴院长还表示贵阳市中院将抽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为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指导实习,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审判工作、熟悉审判流程、掌握岗位技能,进一步丰富双向合作交流,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努力推动院校之间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率的合作新格局。

签约仪式上,汪红副校长与贵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益签署《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学校与司法部门合作新局面,深化了“专业素养+岗位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增添了我校为地方建设服务的新动力。

汪红副校长还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俞蕾、任光焰等法官颁发我校“校外实习导师”聘任证书;同时,我校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互授“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法律事务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司法部门与高校合作是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实践和重要举措。此次合作是我校“深化产教融合,深度服务学生”工作的又一硕果,是学校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有效途径。后续,我校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在“人才培养开发、人才精准服务”方面进一步深化多领域合作,为更好地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精神,培养区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