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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社区教育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次数:

11月30日,贵州省教育厅、民政厅、科技厅、财政厅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6〕303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如何有效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开花结果,落地生根提出了具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教育改革发展,教育部等九部委于今年7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各省、市(地)可依托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统筹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各地开展社区教育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贵州广播电视大学主动作为,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依托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申办“贵州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请示》,省教育厅对此已于11月10日作了批复,同意我校成立贵州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社区教育在我省的帷幕正式拉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我省社区教育进一步厘清思路、找准抓手、提供保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就如何建立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完善社区教育机构、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教育的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教育保障制度建设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期还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社区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6〕276号),在进一步统一“怎么看”的同时,重点以“自上而下”的方式,瞄准“怎么办”这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既有顶层设计,也有“接地气”的可行思路,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社区教育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为我省社区教育全面、深入的开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省建设社区教育的蓝图已经绘就,冲锋号已经吹响,我校作为我省发展社区教育的“桥头堡”,自当“不待扬鞭自奋蹄”,认真做好《通知》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助推社区教育在我省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