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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室党支部开展“讲道德、有品行”第三专题专题学习讨论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校党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和《督查督办室“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安排》,9月27日,督查督办室党支部在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803会议室召开“两学一做”第三专题“讲道德、有品行”专题讨论会。督查督办室全体党员参加会议,讨论会由督查督办室李鸣同志作为专题发言人。会上,党员同志们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发言、讨论,表达各自对“讲道德、有品行”的理解和认识。   

李鸣同志从什么是“道德”,如何做到有道德有修养,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问题等三个方面做了重点阐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讲道德、有品行,永葆党员本色,始终把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作为己任,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卢达文同志在发言中表示,我们共产党员要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正直、以心换心,要谋事,不要谋人。周合仁同志对李鸣同志和卢达文同志的见解表示赞同,并认为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能搞团团伙伙,为人要宽宏大量,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党委书记邓惠宾同志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身份作了发言。他强调做人要先修德,讲道德、有品行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党员作为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作为人,首先要有品德,作为社会公职的一员,要有职业道德,作为家庭成员,要有对家庭的美德,作为学校的一份子,要有公德。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办不好的事,就没有办不好的学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广大老百姓对党选拔领导干部的诉求,也是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讨论会后,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今后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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