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上午10:30分,受学校委派,徐伟副校长在六楼会议室,召集各学院院长、校企合作企业负责人及校办、学生处、教务处、招就中心,监察室等职能部门领导,就“严禁校企合作企业违规收费、动员学生违反学籍规定转专业、对学生进行“订单班”、“增加培训课程”、“包就业”等招生虚假宣传”三个问题召开了规范管理专题会。
专题会强调:学校除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必须缴纳的费用以外,各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校企合作单位须向学校提供相应符合收费许可的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批后,才能按照相关合作协议向学生收取培训费,并在教务处全程监管下执行教学计划。严禁各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任意动员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必须按照教务处规范程序,报学校审批。任何私自转专业,违规让学生在未办理转专业手续之前,任意调换专业上课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一律按照学校规范口径、规范报批程序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对学生做任何虚假承诺。如果学院或合作企业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对违规相关人员采取先免职、后追责的处理办法;对企业采取终止合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