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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发布时间:2016-08-23 浏览次数:

结合学校即将开始的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教师的科研行为,弘扬勤奋踏实的实干精神,杜绝“走捷径”的学术腐朽之路。8月22日下午,基础部全体教师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会议由基础部主任陈国敏教授主持。  

 

《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办法》依据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办法》明确定义了属于学术不端的七种行为,其中五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提出,拟对高校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开除或解聘。  

陈国敏教授结合部门工作情况和教师科研实际,要求部门老师崇尚劳动成果,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不要闭门造车,更不要想当然的编创数据;科研要真,数据要实,调研要勤。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们应以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为耻,应以独立创作,真才实学为荣,努力促进学术创新,恪守学术规范,自觉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