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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06-01 浏览次数:

5月31日下午,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贵州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学习由陈妤茜副院长主持开展。  

陈院长对《实施细则》的内涵作了解读:《实施细则》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强调干部具有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品行不端、不敢担当、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形之一,经函询或诫勉仍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须及时予以调整。  

戴鸣娟院长针对《实施细则》的精神,对全院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结合我校“改作风、提效能”的主题活动,每一名员工都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要力争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