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综合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学习通知要求,为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我处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12月8日下午我处处长李晓平同志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精神,并提出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由于人事工作所涉及信息量大且信息机密性强,李晓平处长强调并引导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在工作中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保障人事信息安全。
人事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