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黔电大群组发[2014]39号 黔职院群组发[2014]39号)文件精神,监察室结合部门实际,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四项需要完善的制度。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监察室深入学习文件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改分解表,结合我部门情况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共完成四项制度的拟写印发,并于2014年11月25日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通过,分别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保障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检修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