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学校纪委于9月将贵州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黔纪办发[2014]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黔教办监[2014]389号)文件印发给学校各部门。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清醒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