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我处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黔纪办发[2013]16号《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坚决纠正“四风”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通知》文件。
此次学习由卢达文同志主持,在学习过程中,我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卢达文同志提出,我部门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争做遵章守纪模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铁面执纪、纠正“四风”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干部职工对改进作风、纠正“四风”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纠正“四风”是长期、艰巨的任务的科学判断,有利于干部职工在今后工作中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