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上午,贵阳电大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贵阳市教育系统改进作风十个严禁》有关精神。

刘衍丽书记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中共贵阳市委教育工委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改进作风“十个严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及《贵阳市教育系统改进作风“十个严禁” 》的全部内容。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根据文件精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例外、决不姑息。轻者在年度评优、评先、评奖、评职称和入党、提拔方面不予考虑,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一票否决取消教师资格。刘衍丽书记强调,贵阳电大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工必须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决不能做出有损电大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