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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元素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08 浏览次数:

我校拟对校园文化元素系统设计、制作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元素设计、制作。

二、 项目内容

1、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校园文化元素设计、制作(有关开放教育的宣传图片、教学办公区域的宣传图片)

  地址: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2、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元素设计、制作(有关职业教育的宣传图片、教学办公区域的宣传图片)

  地址:金阳新区云潭南路3号

三、 项目说明

1、本项目招标采用“方案中标”的形式,即以设计的方案作为中标的依据;

2、设计方案可以多套,以便于优选;

3、学校将按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推荐3个符合学院校园文化元素设计要求的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最终由学院行政会确定中标方案及名次。根据评标结果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者,由中标者负责制作,学校按投标的设计费支付;第二名投标人学校奖励3000元;第三名投标人学校奖励1000元。前三名投标单位,其成果学校可留存享用。其余的投标单位将不给予费用。

4、在进行校园文化元素设计之前,应当从以下考虑:

? 明确设计定位以及校园文化理念的表达要求;

? 深入了解校园环境条件、结构(外环境)并进行分析;

? 深入了解各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区域等建筑结构;

? 校园文化元素设计应具有简洁、连续、统一的特征,并有较强的可视性。

四、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能够履行合同能力的设计单位及相关企业。

2、投标单位须具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的资质或相关行业经验,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3、投标单位应出具能证明其设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为其他单位设计的具有特色的或曾经中标的作品小样或作品原件,以及宣传图册、图片等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文件。

4、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学校对未中标单位将不作任何解释。

五、 投标单位若对项目有疑问,可以于2011年11月30日前提出,我们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解答。

六、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后,应在2011年11月30日前将作品送至电大宣传部,开标时间暂定于2011年12月。

八、开标地点:贵州广播电视大学15楼会议室

联系人:姚 楠

联系电话:0851-6824450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