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职院各有关处、系、部、图书馆:
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以下简称《评奖公告》)刊登在2011年7月6—8日的《贵州日报》上,也可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查阅。
根据省评奖办的部署,贵州电大、贵州远程教育学会的申报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报者仔细阅读《评奖公告》,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评成果时限
根据《评奖公告》第一条,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形式
根 据《评奖公告》第一条,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形式的成果,经验收合格的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含全国性学会下达并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 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必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并在申报时交原件审核)。研究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 省、部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根据《评奖公告》第四条,凡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国家和省“五个一工程”奖、文艺奖、优秀图书奖等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但已获得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奖励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成果申报时间
根据《评奖公告》第九条,成果申报时间从2011年7月6日起至2011年7月26日止,学校受理时间2011年7月22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四、正确填写申报评审表
申请人请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或是贵州电大网站—科学研究栏目公告栏下载《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填写前仔细阅读封面上的备注并务必用A4纸打印。表页已经锁定,不能修改,“成果的主要内容及申报理由”一栏如不够填写,请另附A4纸。
提示:申报评审表封面务必加盖申报者工作部门公章。
五、成果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
2.申报时需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专著、调研报告、论文各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到kyc8190@163.com),否则申报无效。
提示: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装在档案袋(或档案盒)内,与成果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入。复印“申报评审表”封面一份、打印“袋内材料清单”一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或档案盒)的正、反面。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14楼科研处
联 系 人:孙若萍、谢鸣
联系电话:0851-682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