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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

电大、职院各有关处、系、部、图书馆:

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贵州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以下简称《评奖公告》)刊登在2011年7月6—8日的《贵州日报》上,也可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查阅。

根据省评奖办的部署,贵州电大、贵州远程教育学会的申报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报者仔细阅读《评奖公告》,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评成果时限

根据《评奖公告》第一条,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形式

根 据《评奖公告》第一条,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形式的成果,经验收合格的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含全国性学会下达并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 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必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并在申报时交原件审核)。研究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 省、部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根据《评奖公告》第四条,凡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国家和省“五个一工程”奖、文艺奖、优秀图书奖等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但已获得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奖励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成果申报时间

根据《评奖公告》第九条,成果申报时间从2011年7月6日起至2011年7月26日止,学校受理时间2011年7月22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四、正确填写申报评审表

申请人请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或是贵州电大网站—科学研究栏目公告栏下载《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填写前仔细阅读封面上的备注并务必用A4纸打印。表页已经锁定,不能修改,“成果的主要内容及申报理由”一栏如不够填写,请另附A4纸。

提示:申报评审表封面务必加盖申报者工作部门公章。

 

五、成果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

2.申报时需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专著、调研报告、论文各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到kyc8190@163.com),否则申报无效。

提示: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装在档案袋(或档案盒)内,与成果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入。复印“申报评审表”封面一份、打印“袋内材料清单”一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或档案盒)的正、反面。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14楼科研处

联 系 人:孙若萍、谢鸣

     联系电话:0851-682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