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经2013年9月30日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同志具备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助教(11名):
陶艺丹、段雪、陈璐、郑皓文、严璐璐、安洁、龙燕含、张岗、王荣华、黄兰、李俊
助理实验师(1人):
杨琴(转评)
公示时间: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7日。
监督电话:6823340、4129706
人事处
2013年9月30日
注意:请以上同志于10月8日下午到职院人事处领回职称申报材料,并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职称资格证及聘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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