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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项目名称: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DDDY-202001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博思高校电子票据管理系统1套。

2)采购预算():17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和《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以及财综[2017]32号文件中明确:“各地区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开发建设的。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黔非税[2019]5号)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建设使用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各级财政和各单位不得自行其是另搞一套,此系统同样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开发建设的。(2)系统统一。按财政部要求各单位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厅也要求全省建设使用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我校通过使用财政厅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可全面对接实现财政部、财政厅制定的流程、规范,保证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实现我校电子票据的全社会流转。(3)由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博思贵州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著作权,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有利于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接口开发、全国电子票据信息共享、节约经费、提高效率、运行维护。

鉴于以上原因,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6.公示期限: 202043日至2020410

7.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723房间,联系人:钮老师,联系电话:0851-84129782